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收藏网站
首   页 关于我们 产品展示 新闻资讯 市场分析 钢管知识 公司资质 联系我们
 
信息内容
 
山西制度治理煤矿事故隐患
发布者:天津友发钢管集团   阅读:1408
 

     《通知》指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建立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责任体系,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有关工作明确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企业应对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实行分级督办验收机制,即:煤矿主动上报重大事故隐患并按规定停产治理的,由煤矿企业自行挂牌督办并验收销号;各级煤矿安监部门排查出的以及已经查实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和明确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通知》(厅字[2019]19号)中的分级属地监管职责,按照“谁监管,谁督办,谁验收”的原则进行挂牌督办、验收销号。

《通知》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后,要按照国务院446号令规定,立即责令煤矿停止生产,排除隐患,并及时向隐患治理单位下达相关执法文书。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制定的方案必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报煤炭企业审批,监管部门备案。督办单位要对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建档,督办责任人应当每周至少深入现场一次,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督促煤矿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治理,确保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在煤矿属地监管部门在自身职责范围内难以进行督办、确需上一级部门督办时,可报告申请上一级部门实施提级督办。

《通知》强调,在接到隐患治理单位提交的整改销号验收申请10个工作日内,督办部门要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晋安办发[2019]10号)的规定组织验收,确认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后,解除督办,恢复生产。此外,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还应当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的动态监管,并做好重大事故隐患督办销号工作的信息管理。

上一条: 展开第七批废钢铁加工企业申报工作     下一条: 中钢协《钢铁产品质量能力分级规范》系列团体标准(CISA)宣贯会顺利召开
 
产品列表
  天津友发镀锌钢管
  天津友发直缝焊管
  天津友发衬塑钢管
  天津友发镀锌管价格
联系我们
天津友发镀锌钢管厂
联系人:夏先生
手机:13682038503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工业园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产品展示  /  新闻资讯  /  市场分析  /  钢管知识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天津友发镀锌钢管厂  管理  联系人:夏先生  手机:13682038503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工业园